外籍法師欲來台就讀法師研習班,在國外未入境台灣時就應辦理
【延期停留簽證】,所需準備的資料如下:
1. 護照正本及影本 ( 有效期一年以上,且有空白頁 )
2. 台灣的邀請函 ( 由真佛宗威德佛學院出具邀請函 )
3. 台灣邀請單位的立案證明
(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及真佛宗威德佛學院的立案證明 )
4. 國外真佛宗在該國註冊合法之道場給駐各國台灣辦事處的推薦函
5. 國外真佛宗在該國註冊合法之推薦單位的立案證明
6. 戒牒 ( 出家眾的證明 )
7. 財力證明 ( 由真佛宗威德佛學院出具證明 )
●來台簽證,切記請不要用落地簽證,否則無法「延期停留簽證」。
●以上所述;依國籍之不同,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,應事先跟真佛宗
威德佛學院連絡,了解詳細辦理「延期停留簽證」之程序。